
2026-01-01
根据人力资源处《修订各学科较高水平、高水平期刊目录》的通知,经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科学分学术委员会讨论,制定本分类标准。经学校教务长会议通过后,特转发给学院师生,以便参照执行。
一、高水平期刊
1.山西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办法》(2017年8月发布)550分以上期刊;
2.山西大学《自然科学国内期刊一、二级学科主学报一览表》(2017年8月发布)一级学科主学报期刊;
3.被SCI、SSCI、A&HCI收录的1区和2区期刊;
4.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论文。
二、较高水平期刊
1.山西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办法》(2018年5月30日发布)350分以上期刊;
2.山西大学《自然科学国内期刊一、二级学科主学报一览表》(2018年4月发布)二级学科主学报期刊;
3.被SCI、SSCI、A&HCI收录的3区和4区期刊;
4.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的论文。
三、附注
1.高水平期刊目录会根据期刊水平高低动态调整,论文定级按照发表当年目录为准;
2.自2023年1月1日起发表在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预警期刊目录、科睿唯安On hold期刊和被镇压期刊的论文一律不认可;
3.期刊分区按照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执行,以论文发表当年最新版分区为准;
4.“论点摘编”“篇目辑览”等转载形式不能作为高水平和较高水平论文;
5.在其他学科期刊发表跨学科学术论文,论文内容要以本学科为主,认定水平按本学院规定为准;
6.本条件由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科学分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对定级有争议的论文,由分学术委员会认定。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科学分学术委员会
2025.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