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须知》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参加复试人员
《山西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初审合格名单》(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中公布的考生名单。
二、复试环节与内容
1、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2、复试主要考核内容
(1)满分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分(满分5分),学历背景评分(满分5分),外语口语听力评分 (满分10分),科研成果水平评分(满分20分),专业综合测试评分(满分30分),专业培养潜力评分(满分30分)。
(2)考生须准备PPT对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科研经历、博士研究计划等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复试时间与地点
(1)2023年6月20日8:30——18:00,东山校区思创楼515(管理科学与工程)和519(理论经济学),候考地点为经管党校。
(2)2023年6月19日11:40,坞城校区考点大厅进行面试抽签。
三、总成绩汇总
1、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2、 以下情况属于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不合格;
(2)初试各科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
(4)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
(5)不符合学校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录取原则
1、根据学院2023年度博士招生指标,各博导当年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遇到相同总成绩,按照:科研成果水平评分、初试英语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名;
3、导师录取名额已满,报考该导师的其他排名靠后的学生将不能录取。如导师名额未满,可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师生双向意愿进行学科内部调剂。
五、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七、咨询方式
1、李老师:2983203272@qq.com。
2、微信群(微信扫码进入)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