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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根据《山西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考试须知》制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参加复试人员

《山西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初审合格名单》(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中公布的考生名单。

复试环节与内容

1、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2、复试主要考核内容

1)满分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分(满分5分)学历背景评分(满分5分)外语口语听力评分 (满分10分)科研成果水平评分(满分20分)专业综合测试评分(满分30分)专业培养潜力评分(满分30分)。

2)考生须准备PPT对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科研经历、博士研究计划等进行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复试时间与地点

1)2023年6月20日8:30——18:00东山校区思创楼515(管理科学与工程)和519(理论经济学),候考地点为经管党校。

2)20236月1911:40坞城校区考点大厅进行面试抽签。

、总成绩汇总

1、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60%。

2、 以下情况属于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不合格;

2)初试各科成绩未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分数线;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

4)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

5)不符合学校其他相关规定的情况。

、录取原则

1、根据学院2023年度博士招生指标,各博导当年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考生遇到相同总成绩,按照:科研成果水平评分初试英语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名

3、导师录取名额已满,报考该导师的其他排名靠后的学生将不能录取。如导师名额未满,可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师生双向意愿进行学科内部调剂。

、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七、咨询方式

1、李老师2983203272@qq.com

2、微信群(微信扫码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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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