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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育
 
(试行稿)
 
为规范我院本科专业外聘专家讲座工作,确保按时支付专家讲座费用和核定相关教师教学工作量,对有关事宜做如下规定:
一、外聘专家:一般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和相关专业的实务专家;原则上应从外单位聘请,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从本校聘请。
二、外聘专家费用:包括讲座费,住宿费、餐费等,按教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从外单位聘请的专家,按学校相关规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支付专家讲座费用;从本校聘请的专家,学校允许支付讲座费用的,予以支付;学校不允许支付讲座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计算工作量。
三、专家聘任及讲座原则上由各本科专业研究室组织;由学院统一安排的、涉及多个专业的专家聘任及讲座由学院负责。
四、本科专业外聘专家讲座,原则上应在每学年的小学期(第一学期)进行。
五、各专业外聘专家讲座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小学期初,各研究室主任编报本专业外聘专家计划表,报学院教学秘书处;
2、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接待专家讲座时,如实填写《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外聘专家讲座情况表》内容;
3、讲座结束后,将《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外聘专家讲座情况表》报学院教学秘书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到教务处办理相关事宜;
4、专家讲座费用核算事宜由学院教学秘书办理。
专家讲座费用由教务处专项经费统一支付的,由学院教学秘书持相关手续前往教务处进行审核并办理。专家讲座费用由学院经费统一支付的,教学秘书应将相关费用明细报院领导审核。
教学秘书将审核后的专家讲座费用明细表等相关手续,交学院会计人员;学院会计人员前往学校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并在1-2周内,联系财务部门的出纳人员,核实费用的支付情况,并反馈教学秘书;
6、学院教学秘书应及时了解费用支付情况,并及时告知相关专家联系人关于讲座费用支付情况。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