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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考核制度条例

一、总则

为增强青马班学员组织观念,严格自律意识,提高学员整体素质、工作效率,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大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群体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好的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同时为促进青马班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二、考核目的
 
为了解青马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情况及成果,准确衡量青马学员的学习进展和能力提升,通过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1、通过考核,确定学员成绩,以此作为是否能取得结业证书的的依据。

2增强学员学习自觉性,让学员通过考核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和自我能力,起到激励和引导的作用。

三、考核内容及形式
 
从基本素质、出勤率及学习成果三方面进行考察。
 
(一)基本素质
 1
、政治素质
 
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实践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品德修养

青马学员要有优良的作风,遵守校规校纪,乐于助人,注重个人修养,衣着得体,言辞恰当,行为举止得体。
 (
)出勤率
 1
、本次青马工程的课程要求学员准时到场,不得迟到、早退、逃课、旷课。
 2
、课程开始后三十分钟未到,课程结束前提前三十分钟离场,均视为旷课,按旷课标准纪录其出勤情况。
 3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者,需事先请假,请假时须出具正式假条(请假视为缺课),请假会酌情扣除平时分,情况特殊扣除三分、情况一般扣除五至七分、情况普通扣除十分
 4
、旷课累计超过2次者或缺课累计超过3次者,不允许参加相关培训,并不予以结业证书。
 
(三)学习成果
 1
、学员须参加规定的考核。考核分论文考察或笔试答卷两种形式,最终考核形式视各位学员平时表现而定。
 2
、考核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最终考核成绩包括结业考试卷面成绩或论文完成成绩(满分100分)70%和平时成绩(满分100分)30%,及格则可以获得青马工程的结业证书,否则不予颁发结业。

(四)考核评价
 1
、符合考核标准的学员,出具考评鉴定,颁发青马学院证书,相关材料纳入学生个人档案。
 2
、对不能集体参加培训活动,表现不积极,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学员进行中期淘汰或不予以结业证书。

(五)注意事项
 1
、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各位青马学员应充分重视;
 2
、学员对所授予的结业证书应妥善保存,如有遗失,一律不再补发。确需证明的,经本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附则
 
1、本管理条例的解释权归中共山西大学委员会党校、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共青团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所有。
 2
、本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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