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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实习实践工作规范
 
(试行稿)
 
为规范我院各本科专业学生实习实践工作,保证学生实习实践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办法所称本科学生实习实践包括专业实习实践、毕业实习实践、课程实习等。
    一、总要求和原则
    1、时间安排:本科专业实习实践、毕业实习原则上安排在小学期(每年度第一学期);课程实习安排在课程开设学期的后半学期。实习时间应选择本专业学生课程较少的时间,应以不影响或少影响学生正常教学特别是公共课程的教学为前提。
    2、实习地点:各专业的专业实习实践由教研室指定专人联系实习地点和场所,实习地点原则上在省内安排。
    3、实习内容:专业实习实践的内容由各教研室根据《教学培养方案》和实际情况确定;课程实习由教研室和授课教师根据课程安排确定。毕业实习根据专业性质确定实习内容。
    4、为保证学生实习实践过程中的安全,外出实习实践时,本专业班主任或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原则上随学生前行。各专业实习实践时,随同学生实习实践的教师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二、程序:
    1、实习准备
    1)实习准备工作应至少提前一周时间。负责人选择好实习实践时间,联系好实习实践地点和交通方式,安排好随行教师,做好费用预算(列支范围按《山西大学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工作流程》)。并填制《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实践情况表》(附件1)、《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安全责任书》报学院教学秘书。
    2)教学秘书与班主任一起督促实习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填写《山西大学本科学生实践教学项目经费领用表》和《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实践安全责任书》;
    3)教学秘书审核实际所需经费数额后交学院财会人员。学院财会人员接填制后的《山西大学本科学生实践教学项目经费领用表》,网上办理财务事项,交学院教学秘书,经院领导审核签字后前往教务处办理审核事宜。教务处审批后,交学院财会人员申领经费。
    4)学院财会人员持审核后的相关手续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经费事宜,将实习经费交教学秘书。
    5)实习前一天,实习实践负责人向教学秘书提交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实践安全责任书》、《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实践情况表》,并办理实习实践经费手续(见附件3)。办理实习经费手续时,领取的费用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全部经费的50%;费用确实不够的,原则上按满足实习过程中必需的费用为限。剩余经费实习结束、提交相关文档资料后,按实凭票结算。
    2、实习
    1)实习实践出发前,实习负责人及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点名工作;
    2)实习实践期间,随行教师密切注意学生的安全工作;学生应听从教师安排。
    3)实习完毕返回上车时,班主任再次点名,确保参加实习实践的全部学生到齐和安全返回。
    3后期工作
    1)实习结束后,学生应在实习结束后1周内完成实习报告,并提交给相关教师。
2)实习结束后,实习实践负责人、相关教师应在1-2周内将如下资料提交学院教学秘书处:
a.《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实践情况表》;(附件1
c. 教师实习总结,格式参照学校教务处;
d. 实习实践费用的相关票据;
e. 实习实践学生成绩单;
f. 3份优秀实习报告复印件。
提交相关票据时,同时办理结算手续。
    3)费用,对于联系实习实践场所、交通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按实给付。
    4)教学秘书根据《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实习实践情况表》填写《山西大学201× -201×学年第×学期实习实践指导教师汇总表》,据以核算教师工作量,报教务处。
 
 
                                                                                          山西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