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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会工作职责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发挥党的集体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对经济与管理学院各项工作的保障和监督功能。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党委经常性会务工作的内容和程序作如下规范。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明确党委的职责和任务,增强抓好党委工作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人文科学学院开展好党建工作,使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全院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知识。
3.抓好自身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对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和保障党员的权利。做好党员教育和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
4.协助各支部管理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人文学院党员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支持行政领导行使职权,教育党员和群众做好本职工作,保证人文学院各项任务的完成。
5.经常了解和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加强对人文科学学院工、青、团、妇工作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三、党委书记与委员的分工
党委书记负责党务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党委常务委员会;检查监督党委部决议的贯彻实施,代表总支部委员会按时向党员大会和党组报告工作。
副书记协助书记主持机关党总支的日常工作。负责党建目标管理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党组织对我院党的建设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协助书记抓好组织落实;协助书记主持召开总支会、总支扩大会和党员大会,贯彻上级会议和批示精神,组织党员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好各项活动;负责分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决议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指导党支部加强党建目标管理,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党支部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积极慎重地做好党的组织发展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本院作风建设的有关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分党委各项会议的准备和会议记录;负责年度工作分党委计划、总结的起草工作,按计划协助书记、副书记抓好工作落实;负责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务干部培训及管理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宣传委员负责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计划的起草工作,组织党员的学习和教育,开展宣传鼓动工作。按时组织好党课教育。
青年委员负责共青团支部工作,贯彻执行党支部有关青年工作的决议,指导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纪律检查委员负责本级委员会的纪律检查工作,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受理、转递党员的申诉和控告。
四、坚持组织生活制度
1.会议制度。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择期召开党员大会;分党委(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要做好会议记录。
2.党课制度。每年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3.民主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一般在民主评议党员期间进行。
4.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半年向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汇报。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员民主生活会的一种形式。
五、召开党员大会
分党委(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及讨论重要问题;选举、改选和补选总支(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接受新党员和讨论处分党员;报告工作等。开好党员大会:(1)会前要作好准备。由书记根据上级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大会的中心议题,经分党委(支委会)讨论确定,并把会议内容、要求告知全体党员;(2)正式开会。先由分党委(支部)书记宣布议题,公布到会人数情况,围绕议题展开讨论。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3)会后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六、党委会会议规范
1.党委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主要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分析检查学习教育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好自身建设问题;
2.讨论研究组织发展等党务工作以及所属人员的奖惩等重要问题。
4.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内部管理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3.听取院行政负责人通报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办公室接收到学校下达的有关通知或文件要及时向书记呈报,对于需要向全体教职工通报的,书记要及时安排相应程序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对于一些重要的事件或议题,分党委书记要根据情况召集总支委员召开分党委委员会会议讨论、商议、作出决定。
开好党委会会议:(1)会前应由书记征求委员意见确定议题。必要时要对讨论的议题考虑出初步方案;(2)会议开始,由书记提出议题后进行讨论,围绕中心,各抒已见。书记要适时把大家的正确意见加以归纳和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如遇有重要分歧意见,下次再议。如仍不能作出决议,应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示裁决;(3)会后组织落实。每个委员都要带头执行集体通过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七、党委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分党委每年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其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总支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分党委自身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情况及今后党总支工作的建议。每次报告可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报告工作的一般程序是:(1)准备工作报告。书记酝酿工作报告的基本内容;召开党委委员会,研究讨论工作执行情况,同时研究下一步主要任务及落实措施,由报告人根据总支委员会意见起草工作报告的详细提纲;(2)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报告工作。要严肃认真,郑重其事,表达准确;(3)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审议。可以在党员大会进行,也可以让各党小组讨论。讨论后,分党委要及时收集讨论情况,对工作报告进行修改。
八、民主生活会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一般在民主评议党员期间进行,因有特殊情况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1)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明确要求和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确定议题。应将会议的日期和重点内容提前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并报告上级党委;指定学习文件,个人对照检查,准备发言提纲;搞好个别交谈,为交心通气创造良好条件;(2)分党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召开会议时要有专人做好记录;(4)总结会议情况,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作好会议总结,在一些重要问题上集中大家意见,统一思想,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使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民主生活会中适合于向党员群众通报的情况,应于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九、党课教育
党课教育每半年安排一次,主要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建理论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及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搞好党课教育。党课教育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思想性、针对性,启发党员的觉悟。每年党课教育不得少于两次。其中一次须有党员领导干部授课。
十、发展党员
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进行。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党小组提名。经各党小组充分的酝酿讨论提名,分党委、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采取分别召开党员、团员、群众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反映。
3.送学校党委组织部预审。党支部在对发展对象考察、审查的基础上,将培养、考察材料和群众座谈会材料一并送党委组织部预审。
4.公示。发展对象经组织部预审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在党支部大会召开前,要有一周公示期。
5.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经组织部门预审批准后,本人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逐项填写《入党志愿书》,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党组织和入党介绍人要在相应的栏目中分别签署意见。
6.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会议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主要议程:入党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并向党组织汇报需要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分别介绍申请人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并表明自己的态度;(3)党小组长汇报党小组意见;(4)支委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审议情况及征求意见和公示情况;(5)与会全体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6) 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态度; (7) 与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表决,并宣布投票表决结果;(8)党支部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7.审查批准。党支部大会后,及时将发展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及所有材料报送组织部审查批准。
8.党支部找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谈话。通知其已被接收为新党员,明确预备期,明确参加哪个党小组的生活,提出具体要求。
十一、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制度建设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办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评议工作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党总支的指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进行。评议党员主要依据是《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民主评议标准的内容可划分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政治和业务学习、组织纪律观念、联系群众等方面的内容。
组织评议党员的程序:
1.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召开总支(支部)委员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分析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评议重点,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动员教育。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部署民主评议工作;
3.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进一步端正态度提高思想认识,并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写出个人总结;
4.召开党小组会。党员对照评议内容和党员义务进行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自评和互评;
5.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内外评议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党员优缺点作出评价,形成组织意见;
6.召开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作评议工作总结,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7.向组织部报告评议工作情况,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及时向党员反馈评定格次;
8.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报上级审批,给予表彰。对评议中认为是不合格党员,按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十二、交纳党费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员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的要求缴纳党费。
十三、健全党委(支部)会议记录   
建立和健全党委(支部)会议记录,是总结检查党委(支部)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党委对自己讨论工作所形成的决议严肃负责的一种表现。党委(支部)要把会议记录建立完善起来,由办公室主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会议记录需设以下项目:(1)会议名称;(2)开会时间、地点;(3)会议议题;(4)出席者与缺席者及列席者,分党委(支部)大会应记录出缺席党员人数;(5)会议主持者;(6)党委(支部)成员发言要点;(7)有哪些不同意见争论;(8)会议通过的决议以及通过决议的情况;(9)记录人姓名、职别。记录本各支部妥善保管,学院分党委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代保管,注明起用和截止时间,用完后归档保存。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